(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0万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无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方式:
(略)
资格审查方式:
(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人民法院审判庭配套用房、陈青集人民法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略)人民法院审判庭配套用房、陈青集人民法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柘招字【2024】08号。
2.3项目地点:
(略)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总投资:
(略).13元。
2.6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人民法院审判庭配套用房、陈青集镇法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7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20日历天;第二标段12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2.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审判庭配套用房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
(略).7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
(略).22元;规费120058.07元;税金371069.9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96518.92元;暂列金额
(略);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670304.68元)。
第二标段:陈青集人民法庭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
(略).3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
(略).59元;规费73916.18元;税金224301.42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9421.03元;暂列金额
(略);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393440.1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
(略)
(略)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2.
(略)(https://
(略).cn/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略)
(略)投标人不存在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略)单位:
(略)
(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2如确定投标,
(略)(河南省·
(略))(https://
(略).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
(略)提示进行操作。
4.3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略)
5.2开标地点:
(略)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
(略)(河南省·
(略))。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
(略)
5.5
(略)上递交流程:
(略)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
(略)上递交的方式:
(略)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对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略)登录状态等有关内容进行规定。
(略)系统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6.投标保证金交纳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略)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略)
(1)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5月1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
(略)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略)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5月1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
(略)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
(略)
7.特别声明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略)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
(略)
(略)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河南省·
(略))》、《
(略)》上发布,
(略)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
(略)
监督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2024年4月30日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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