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智慧专项现场管理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5-01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5/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0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智慧专项现场管理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略),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510377.36元,增值税税率6%,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略)
中标候选人第2名:(略),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490566.04元,增值税税率6%,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略)
中标候选人第3名:(略),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504716.98元,增值税税率6%,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赖亚寒/;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王泓程/;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徐茂盛/;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三、其他
智慧专项现场管理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略):SCZCY-24ZHCS004)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
(略)委托,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如下:
(一)评审情况
本项目2024年04月29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本项目共4名应答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
(二)中选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略)
(2)应答报价:不含税报价510377.36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报价541000.00元。
(3)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略)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5)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第二中选候选人
(1)单位:(略)
(2)应答报价:不含税报价490566.04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报价520000.00元。
(3)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略)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5)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3.第三中选候选人
(1)单位:(略)
(2)应答报价:不含税报价504716.98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报价535000.00元。
(3)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略)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5)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三)其他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08日。(略)(略)网站。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略)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异议项目名称:(略)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略)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略)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监督部门
(略)纪检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