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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略))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文件批准建设,(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略)
2、项目名称:(略)
3、建设地点:(略)
4、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略)润兰之(略)建设项目2#、3#地块智能化设施进行施工招标。(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弱电及智能化工程。
具体包括:3-1#-3-12#(略)、3-13#-3-21#(略)、3-22#-3-28#(略)、3-31#(略)、3#地块地下车库、3#地块幼儿园、3#地块配套商业、2-1#-2-7#(略)、2#地块地下车库、2#地块配套商业、2#地块幼儿园、2#地块养老院、2#地块派出所弱电智能化工程。不包括3-7#、3-8#、3-15#、3-22#、3-29#、3-30#、3-31#、3-32#8栋楼的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的智能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略)
6、项目投资:1416.85万元
7、计划总工期:8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国内的所有弱电及智能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略)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略)
7、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单位:(略)
8、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资格预审文件“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并加盖申请单位:(略)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网址:(略).cn/zjt/c202253/zhzj_gssjzscjdglpt.shtml)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省外建筑企业进甘承揽业务,应按照建设行业监管相关要求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11、(略)(略)站查询;
12、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略)(略)锁定的;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略)--(略)》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0时30分;
2、递交方式:(略)
备注:
①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②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略)
③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④接收异议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⑤接收投诉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建设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略).cn/)上发布;(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略)
八、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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