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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法学院第五期建设项目(EPC)-自保温砌块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略)就新疆政法学院第五期建设项目(EPC)所需自保温砌块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单位:(略)
二、项目概况
新疆政法学院第五期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略)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为112280.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458.62平方米。(略)6栋,总建筑面积14863.30平方米;(略)2栋,建筑面积4965.06平方米;阶梯教室4栋,总建筑面积1513.54平方米;(略)6栋,总建筑面积29138.34平方米;变配电室150平方米;地下人防及车库工程建筑面积4828.38平方米。(略)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电力、热力、硬化、绿化、路灯、监控及充电桩等配套工程。
三、招标内容
(略)
采购名称:(略)
(略)
单位:(略)
数量
备注
1
自保温砌块
200mm*250mm*400mm

3825
合计
3825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4.2资质条件:材料供应商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3供应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略)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略)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给投标人账户,(略)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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