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村等13个村庄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17)39号(网)地块-滨河新居1号地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地,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略)-(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专项借款,(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故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略)
2.2(略):HKG-JS-(略)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略))以南、相州街(郑港五街)以东、(略)以北、航城大道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7934.44平方米(约101.9亩),总建筑面积约2564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47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1688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149315.91万元。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略)
2.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略)区及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略)
3.4信誉要求:
(略)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5月27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略)投标人须提供在“(略)”((略).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略)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略)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略)
3.5其他要求:
(略)除同一联合体内部成员外,单位:(略)
(略)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略)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郑州新郑综合(略)(略)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略)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6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郑州新郑综合(略)(略)(略))”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略)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郑州新郑综合(略)(略)(略))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郑州新郑综合(略)(略)网站》上发布,招标人:(略)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4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建设局((略)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略)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