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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塔山低碳社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略):2024BFNBZ00747
原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略)城市更新项目-塔山低(略)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4BFNBZ0074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公司为全资高校校办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部分专业配套人员为学校任命委派的事业单位:(略)
(1)企业与高校的附属关系证明材料;
(2)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略)”及院校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的事业单位:(略)
(略)项目负责人及专业配套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满足要求?
答:(1)如为事业单位:(略)
(2)如为事业单位:(略)
2.招标文件56页中关于人员业绩“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任务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中任意一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的,本小项最多得3分。”请明确此项要求是指项目人员在所提供的评审业绩中任“项目负责人”还是“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的负责人是否均认可?
答:均认可。
3.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略),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略)
答:不满足。
4.一次补疑提供的图纸文件“2010-铁塔厂现状”内的场地红线范围与标书内示意的红线范围不一致,请问该以哪个为准?
答:暂按已提供初步用地红线(CAD)为准,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5.场地现状建筑外轮廓已经超出了一次补疑提供的图纸文件“2010-铁塔厂现状”内的场地红线范围,由于项目(略)更新项目,设计是否可以不受图纸内的红线限制,以场地现状建筑外轮廓为设计边界?
答:暂按已提供初步用地红线(CAD)为准,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6.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任务完成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的,本小项最多得9分。问: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审图合格证中只明确项目负责人,此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任设计负责人)是否为包含关系,即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承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都可得分。
答: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设计评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岗位或项目负责人岗位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请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或“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见下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如提供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且“申报类别”为“勘察设计类”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请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略)年度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略)
答:不满足。
9.户型需求中,住宅面积为20万平米,按照提供的户型面积及套数计算得出住宅面积为15.8万平米。住宅面积以何为准?(如按20万平米请提供最新户型配比)
答:暂按已提供初步户型需求来设计,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请问:勘察设计企业属于建筑业,我单位:(略)
答:如颁发的“建筑业优秀企业”且类别为“勘察设计类”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4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附件:2024BFNBZ00747项目补疑3.pdf
2024BFNBZ00747项目补疑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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