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镇、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文件,经研究,现下拨2024年赣闽粤原中
(略)(略)级补助资金4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项拨付到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列入第
(略)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
二、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三、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
(略)
四、建立报告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按照《
(略)民政局关于实
(略)项目月报及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月底将项目实施进
(略)老区办备案。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等情
(略)老区办备案。
五、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赣闽粤原中
(略)(略)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赣闽粤原中
(略)(略)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略)民政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9号】
(略)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赣闽粤原中
(略)(略)级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
【9号】
(略)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赣闽粤原中
(略)(略)级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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