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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99号2栋1楼2号、2楼1号、3楼1号房产招租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房产招租
标的名(略)房产招租
项目编码DSCQ202479D(略)-3出租底价3,360,126.24元/年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略)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标的名称:(略)
(略)房产
地理位置
(略)
房屋用途
商业
(略)
1层(共4层)
建筑面积
40.53平方米
产权年限
50年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2013年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有þ无
房屋现状
空置
物业管理
10元/平方米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
标的名称:(略)
(略)房产
地理位置
(略)
房屋用途
商业
(略)
2层(共4层)
建筑面积
862.22平方米
产权年限
50年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2013年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有þ无
房屋现状
空置
物业管理
10元/平方米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
标的名称:(略)
(略)房产
地理位置
(略)
房屋用途
商业
(略)
3层(共4层)
建筑面积
825.71平方米
产权年限
50年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2013年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有þ无
房屋现状
空置
物业管理
10元/平方米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
二、出租方简况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7MXMPW0N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略)
(略)(略)
住所/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继红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略)级国资委监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62J0L66D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略)
(略)决定事项通知
批准日期(略)
(略)〔2023〕-1201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出租底价3,360,126.24元/年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价款支付方式:(略)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后续每季度租金承租方一次性以转账的方式:(略)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一、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应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略)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申办及执业,并在完成环保及消防部门验收后营业。营业后应依法照章纳税,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同时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产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纠纷、异味及噪音。二、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略)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本次评估/询价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其他事项:(一)标的物以移交现状为准进行公开竞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二)租金每两年递增5%,首年前三个月为装修免租期。(三)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费等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略)或相关收费机构支付。(四)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主体排危费用及附属设施设备(仅限于出租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部分)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除此之外的租赁房屋日常维护维修等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房屋(含主体)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若承租方与出租方对房屋维修责任产生争议,经鉴定,按责任划分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鉴定费的承担亦同,在此期间承租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五)出租方有权定期对租赁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治。(六)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内容开展承租行为,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房屋内从事的一切商业、非商业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从事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七)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所有装修改造装饰等均不予补偿,承租方应自行拆除该等装修改造装饰,将租赁房屋恢复至承租前原状(出租方认可的除外),经出租方同意保留的装修改造装饰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八)承租方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含装修期),如产生安全隐患,承租方应及时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如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全权负责并处理好善后事宜,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九)承租方需在租赁房屋外墙、表面、外部空间及设施设(略)外或出租房屋所在的(略)域及设施设(略)域安装或设立招牌,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整改或拆除,如承租方拒不拆除,出租方可自行派人拆除并保留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拆除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十)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及周围进行任何违章搭建、改建、扩建、开口、接管或拆除,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占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绿地、平台、露台、通道及设施设备、公共绿化带、道路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否则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十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对租赁房屋定期进行检修,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锁、龙头、灯、开关面板、墙面、墙顶、强弱电、(略)、电梯、卫生间设施设备、办公设施设备及承租方装修改造装饰部分的维护和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承租方装修改造、增建增设及改建的附属设施及设备的原因对出租方和/或第三方/或租赁房屋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十二)承租方在租赁房屋时应按有关规定门前三包,三包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自行做好安全和防盗工作,若发生安全问题和失窃情况,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十三)承租方应按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办理消防手续和配备消防设施,注意用火、用电、用气(若有)安全,承租期间因经营、消防安全等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火灾等事故给出租方和/或第三方和/或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应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如遇火灾,承租方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十四)租赁期满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腾退并办理退房手续,并确保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保持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的状态;承租方办理退房手续后,对于仍遗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件,视为承租方的抛弃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所得不足以弥补处置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差额;出租方也有权(但无义务)选择另行存放该等物件,并向承租方收取存放费用。(十五)其余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及《资产信息表》。出租方联系人:(略)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0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账户信息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略)(略)(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披露附件名称:(略)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略)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略)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七、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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