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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十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年第五十三次物资公开
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略):QSWZ24053)
1.招标条件
(略)(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略)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略)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分标名称:(略)
(略)
(略)
分标名称:(略)
(略)
厂商要求
1
001
基础钢筋
包1
制造商/经销商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略)(略)(https://(略).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略)径:(略)(略)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略)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略)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略)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略)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略)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略)(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略)(略).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略)(略).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略)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略)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略)《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略)
(13)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同批次投标多个包,每包的投标总价20万以下(不含20万),可免于提交任何形式投票保证金及承诺函),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
3.10经销商无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11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略)(略)(略)-电工交(略)、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略)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略)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略)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制作形式:本招标批次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光盘文件,不接受投标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内容一致性,均需提供PDF版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略)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地点:(略)
(1)(略)(略)(略)-电工交(略))-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略)
(2)(略)电子邮箱:(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电子邮件解压密码发送招标代理:(略)
解压密码按下表制作:
投标人名称:(略)
(略)/名称:(略)
(略)
发件邮箱:(略)
解压密码
自行设定(4位数字)
注:(略)络问题造成邮件发送(上传)超时或失败,建议投标人不要刻意卡时间发送(上传),(略)站比较稳妥。逾期(以收件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或者未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略)
5.(略)(略)(略)-电工交(略))、(略)电子邮箱:(略)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本批次开标不组织人员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略)(略)(略)-电工交(略))在线、(略)络直播的方式:(略)
(略)络群二维码: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略)电工交(略)”上的报价。登录“(略)电工交(略)”下载SGCC文件,并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未完成上述投标工作的本次投标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略)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810000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810502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财务联系人:(略)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开户地址:(略)
(略)(略)(略)电工交(略))网址:https://(略)(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略)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附件1.xlsx
附件2: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附件2.docx
(略)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xlsx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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