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
(略)项目名称:
(略)
(略)实施地点:
(略)
(略)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备注: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的最新集采结果,则原合同金额不变,到期后自动延续1年。
1.2招标内容
本次共需采购1145个功能点,不需要人员驻点,具体内容如下:
(略)
功能描述
功能点数量
1
(略):面向客户提供业务导览,数据下载等,包括H5、API
1145
2
(略):以下三大模块
服务模块:面向客户和运营人员提供操作界面,主要包括控制台、业务总览、API等。
日志模块:平台留存最少180
(略)日志数据,包括多类别日志存储,处理,下载等功能;
业务模块:统计分析客户业务量,和客户服务质量,包括状态码请求数、错误数等。
3
(略):包括产品管理、合作方管理、账号管理等功能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限价为1,934,592.00元,含税总价限价为2,050,667.52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产品名称:
(略)
包1
(略)项1145.000
2、资格要求2.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
(略)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定义:系统开发类项目。
【①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方计入评审。②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
(略)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③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④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框架合同及其订单记为1个合同。⑤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⑥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2.3单位:
(略)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
(略)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
(略)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4.3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
(略)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
(略)线上准时参加。4.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
(略)
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5.1
(略)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
(略)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3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
(略)
6、发布公告
(略)(http://b2
(略)),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
(略)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39.com
招标师:李波/陈玉恒/谢章华/余镇华/孟翔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8、
(略)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略)(http://b2
(略))。除上述外,
(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略)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附加项9.1如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息有变更的,请在操作购买招标/采购
(略)更新企业信息,保证企业信息与贵司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9.2请各
(略)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略)
9.3自2022年1月1日起,
(略)(BJCA)证书,
(略)进行投标应答、澄清答疑、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使用CMCA证书。如供应商手头上持有的是旧版的BJCA证书,请尽快更换成CMCA证书;如手头上持有的是CMCA证书,务必查看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若因未及时办理CMCA证书或证书失效未及时延续证书有效性而影响到投标/应答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如供应商对证书办理、使用等有疑问请联系CMCA客服热线:
(略)。
招标人: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赵月 |
|
【联系电话】 |
13385609453 |
【客服微信】 |
133856094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