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4-04-30 17:22:25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补充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3〕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补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名称: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补充工程 2.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22号 3.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9715.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145.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69.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体育馆、3#宿舍楼、4#宿舍楼、门卫室、收发室等6栋建筑物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绿化、道路及铺装、运动场、看台、围墙、大门等其他附属工程。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3300.06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3341.62平方米、3#宿舍楼建筑面积5584.01平方米、4#宿舍楼建筑面积7430.84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9.37平方米、收发室建筑面积29.37平方米;建筑物基底面积7859.53平方米,绿化面积5900平方米,道路及铺装面积2338平方米,塑胶运动场面积8000平方米,人造草坪面积10217平方米,围墙长度1722米,大门3处,停车数量117辆(其中地上80辆,地下37辆)等。 4.项目投资估算:17893.17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补充工程施工:12719.34万元
| 6.工期要求:2024年06月05日 开工至 2026年04月30日 竣工
|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3001368001001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补充工程施工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补充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及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弱电工程、空调工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室外园区建设、供电设施及设备监造及供货、功能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及配合招标人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直至移交招标人具备立即使用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694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50.0 | | 8.招标范围: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补充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及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弱电工程、空调工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室外园区建设、供电设施及设备监造及供货、功能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及配合招标人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直至移交招标人具备立即使用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时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6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七、其他说明 | 1、质量标准:合格。2、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展女士 | 姓名: | 展女士 | 单位: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单位: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职务: | | 职务: | | 职称: | | 职称: | | |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96号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 邮编: | | 邮编: | 110014 | 联系人: | 展女士 | 联系人: | 高阳、左晓婷 | 电话: | 024-24519880 | 电话: | 024-82901399 | 传真: | | 传真: | 024-82903299 | 异议联系人: | 左晓婷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24-82901399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ghzbvip3@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