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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24年至2027年邮寄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24年至2027年邮寄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略)乌鲁木齐分行。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略)(略)SCCXJ034
2.2项目名称:(略)
2.3项目总预算:约66.2万元(三年)(人民币,含税)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5简要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选定1家供应商,提供招标人:(略)
(2)服务期限:拟定1+1+1年,即邮寄服务合同到期后根据全年服务满意度考核情况及全年合作满意度测评,由招标人:(略)
(3)服务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略)作为投标人直接参与投标,(略)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
3.2投标人须具备邮政管理机构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略)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4投标人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按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与招标人:(略)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略)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略)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略)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未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按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文件获取:(略)
4.3文件获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略)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且委派专人送达。
5.3递交地址:(略)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6.2地点:(略)
7.其他7.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略)
7.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3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略)》((略)发布的公告为准,招标人:(略)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以下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业务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sinochem.com
(略)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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