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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应急储备物资及设备购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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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应急储备物资及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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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
(略)224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数字化医用X
(略)1套;移动彩超1台;呼吸机/麻醉机1台;除颤仪:2台;中央式多功能心电监护仪1套;12导联心电图机2台;肺功能检测仪2台;空气消毒机6台;指脉氧监测仪20台;洗手液4件;手消液4件;一次性雾化吸入器4件;放射防护套装2套;检眼镜1个;红光治疗仪2台;DR机房改造1项;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四、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免费提供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2024年05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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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收质疑函方式:
(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
(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
(略)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
(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略)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
(略)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加密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
(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
(略)公告信息,及时获取:
(略)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
(略)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略);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
(略)
开户行:
(略)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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