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
(略)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
(略)
二、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略)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略)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略)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略)
1
编制
(略)2024年耕地恢复实施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
2
实施
(略)延溪
(略)防涝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县住建局
3
实行
(略)城乡供水一体化自来水价格调整
县发改局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朱婷婷 |
|
【联系电话】 |
15385137696 |
【客服微信】 |
153851376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