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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湖南湘(略)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略):XJCG-(略)1项目名称:(略)
1其(略)MPV混动新能源汽车,数量为30台。采购预算(略).00元/年,三年总预算(略).00元。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上费用包括车辆租赁费用、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用、燃油费。30项(略)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为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车型为7座MPV混动新能源汽车,数量为30台,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三、获取:(略)
六、公告期限:(略)起至(略)止(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
2、(略)(略)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证书,(略)数字证(略)
4、本项目招标代理:(略)
采购人:(略)
(一)起草、编制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示、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七)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八)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九)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告给甲方确认,协助甲方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十)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二、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略)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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