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
(略):E
(略)(略))的澄清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要求工期:150日历天,定额工期150日历天”,现更正为“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定额工期100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2日”,现更正为:“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日”。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略)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为700万元以上的类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一项得10分(施工项目业绩取自“桂建云”),此项满分10分。”,现更正为:“(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得20分。此项满分20分。”
注:
(略)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
(略)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地址: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