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区经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
(略)产发部,经济技术
(略)、三山经济
(略)经发局,自贸
(略)芜
(略)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根据省工信厅工作要求,现开展
(略)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估时间
2024年4月30日-5月31日
二、自评估范围
1.历年获评省、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
2.
(略)年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
(略)
3.
(略)年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的企业。
4.计划申报2024年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
(略)
三、相关要求
1.
(略)市区、
(略)经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
(略)相关企业在5月31日前完成自评估工作,并于6月3日(周一)前将本次自评估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指定邮箱:
(略)
2.请督促相关企业安排熟悉智能制造情况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略)(
(略),操作方法见附件2),线上开展自评估。自评估范围内企业均须开展本年度自评估,本次自评估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
(略)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情况汇总表
2.
(略)自诊断操作手册
(略)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
(略)
附件1:
(略)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2:
(略)自诊断操作手册.pdf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姜梦 |
|
【联系电话】 |
18043803474 |
【客服微信】 |
180438034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