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以及货币真伪鉴定单位:
(略)
一、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信息
(一)券别情况
目前,已停止流通人民币包括:第一套人民币全部券别,第二套人民币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纸币,第三套人民币全部券别,第四套人民币2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纸币和1角硬币。
(二)兑换标准
1.第一套人民币按照面值金额10000:1(一万比一)兑换为流通人民币。如,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兑换当前可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1元。
2.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按1:1面额兑换当前可流通的人民币。
(三)网点名录
目前,海南省共有48
(略)点负责办理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业务,详见附件1。
二、
(略)点
按照布局合理、全域覆盖、方便群众的原则,全省共确定38
(略)点,详见附件2。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造成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纸张碳化、变形,图案不清晰,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持有人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的有关规定,
(略)点兑换。
三、货币真伪鉴定单位: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的有关规定,全省共确定38
(略)点为货币真伪鉴定单位:
(略)
附件1:
(略)点名录.xlsx
附件2:
(略)点名录.xlsx
附件3:海南省货币真伪鉴定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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