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
(略)政府工作安排,
(略)作为
(略)林竹碳汇报项目开发单位:
(略)
1、
(略):珂嘉2024-1号。
2、项目名称:
(略)
3、资金情况: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0.00万元(奖励服务费不在采购预算内)(实行总价包干,第三方项目审定费及第三方减排量核查费等所有第三方费用包含在总价中,由服务供应商支付给第三方审定单位:
(略)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略)符合造林碳汇项目开发申报条件的林地。
根据本底调查资料显示,屏
(略)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及相应规范,进行造林碳汇项目开发。
4.2招标范围:(1)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包括并不限于外业调查或项目评估、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审定、减排量核算报告编制及减排量核查、
(略)登记注册等全过程技术咨询与服务。
(2)辅助开发省级森林经营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根据四川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DB51/T
(略))、《竹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DB51/T
(略)),拟在
(略)开发1个1万亩左右的小规模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审定、减排量核算报告编制及减排量核查、项目碳汇量签发等技术咨询与服务。
4.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从项目前期开发、项目审定至项目成功注册登记及第一次监测减排量成功签发时止,
(略)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项目注册登记、减排量成功签发)及辅助开发碳普惠项目完成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8月底。
5、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5.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2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6、公告方式:
(略)
6.1招标文件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潜在投标人提供单位:
(略)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北京时间)。
9、递交投资文件地点:
(略)
10、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北京时间)在投标地点:
(略)
11、投标地点:
(略)
12、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3、投标保证金提交
12.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1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1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14、联系人:
(略)
采购人: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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