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现将《
(略)(略)关于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略)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
(略)
(略)(略)关于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案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
(略)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政策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具体如下:
(一)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可为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位:
1.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监护人,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2.在
(略)合法稳定工作。3.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在
(略)合法稳定居住满1年(购房或合法租赁),符合以上条件的港澳居民适龄随迁子女,
(略)统筹安排学位或申请入读培英中学港澳子弟班(初中部)。
(二)持港澳居民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可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位:
1.适龄儿童少年持有
(略)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2.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监护人具有
(略)户籍;3.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
(略)合法稳定居住满1年(购房或合法租赁)。符合以上条件的港澳适龄儿童少年,
(略)统筹安排学位或申请入读培英中学港澳子弟班(初中部)。
(三)符合重点企业(单位:
(略)
符合条件的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经审核符合条件、意愿报读培英中学港澳子弟班(初中部)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可按培英中学规定程序报名。
附件:符合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的对象及佐证材料
公开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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