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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塔城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新疆 - 塔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乡镇(街道)(略)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LTYK(TCDQ)-2024-0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200000,200000,150000,150000,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略)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略)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或新形势下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性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服务。同时需做好服务台账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服务地点:(略)
标项二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略)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略)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或新形势下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性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服务。同时需做好服务台账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服务地点:(略)
标项三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略)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略)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或新形势下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性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服务。同时需做好服务台账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服务地点:(略)
标项四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略)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略)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或新形势下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性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服务。同时需做好服务台账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服务地点:(略)
标项五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略)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略)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或新形势下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性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服务。同时需做好服务台账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服务地点:(略)
标项六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略)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略)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或新形势下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性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服务。同时需做好服务台账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5、6,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同级监管部门:塔(略)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略)(略)(略).cn/)下(略)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略)/代理机构:(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略)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略)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未成年人保护磋商文件.pdf
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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