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乌
(略)(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乌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11时至2024年6月1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https://
(略))
(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乌鲁
(略)”估价报告。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
(略)。
增价幅度:
(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物全部瑕疵认可;
2、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该标的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经核实:该房产被执行人自行使用中且存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物业费欠缴,欠缴金额:705.3元及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暖气费欠缴,欠缴金额:2878.98元。该欠缴金额仅供参考,具体费以房产交付时间金额为准;
3、本次拍卖财产是房屋(建筑面积130.59平方米)及对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现状室内装修,满足房屋正常使用的给水、排水、配电、供暖等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房屋室内家具、家电、装饰物等动产及车位,也不包含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4、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其他欠费、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办理房产交接过户手续以乌
(略)人民法院通知为准!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
(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略)
法院地址:
(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略)、
(略)
辅助机构地址:
(略)
乌
(略)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5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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