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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莱卡织造智能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安徽莱卡织造智能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项目名称:(略)
施工招标公告
(略):EP-CXSX(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莱卡织造智能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项目名称:(略)
(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229871.0㎡,约344.8亩,总投资约98000万元,主要建设喷气织机制造车间、智能仓、智能袜机制造车间、智能包纱机制造车间、辅助车间、(略)(略)、食堂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其中规划方案审定及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安徽莱卡织造智能产业基地一期项目(EPC)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及报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1)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按招标人:(略)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工程,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略)、绿化、亮化、消防等施工及配套设施;。
(3)配合招标人:(略)
①办理工程、市政管线等相关工作的报批、报建、接驳等相关手续;
②根据招标人:(略)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略)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等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计费用单独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最高为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按无效标处理。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注: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②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略)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5亿或建筑面积25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略)
(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略)
(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略)
(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略)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略)
(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投标人((略)(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略)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略)
(略)投标(略)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略)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略)投标人被(略)住建局记录不良行为的。
3.5邀请回复确认函:
(略)书面回复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6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获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代理:(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cn/(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略)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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