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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三)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食堂食材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三)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食堂食材及相关服务JSZC-320115-NJDX-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5-NJDX-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加权平均综合单价13元/人.天(投标人报价超过加权平均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或各单项的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略)食堂食材及相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
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书面的资格承诺函,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违背承诺须承担相关责任。(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仅提供资格承诺书的,须在中标后按承诺函要求另行提供由承诺函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略)”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略)中在线打印的《(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承诺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产品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2.供应商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略)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现场考察:采购人:(略)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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