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略)拟投资10800万元,在
(略)长丰村申报建设“
(略)竹制品加工项目”,本项目占地22547.41m2,年产竹片4千万条、竹压板5000m3,竹筷8万件、竹制品小家具1万件、竹制工艺品10万件。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①生产工序粉尘:冲片、粗铇、精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有机废气:其中涂胶工序采用局部软帘密闭+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漆及晾干工序
(略)域密闭+负压抽风+水帘柜+干湿分离+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2)。③熏硫废气:经碱液喷淋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④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由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①生活污水经三格池+人工湿地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②炭化废水:炭化废水收集后回用
(略)东侧的浏阳诚拙炭业加工厂用于炭化窑降温用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和消声措施,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运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和布袋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炉渣和收集灰渣统一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民用作农肥;废胶桶、废漆桶、废活性炭、漆渣及水帘喷漆循环水等危废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
(略)
六、建设单位:
(略)
(1)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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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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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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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发布单位:
(略)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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