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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媒体账号运维支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略)
1、(略):CYZC-(略)(代理机构:(略)
2、项目内容:运营维护“南(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略)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略)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略)
4、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略)
4.1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略)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略)
(2)招标文件出售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为止,每天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址:(略)
注:除接受现场获取:(略)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略)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
8、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14时1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14时30分。
10、投标地点:(略)
1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12、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邮箱:(略)
13、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3.1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13.2(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3.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3.4“(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3.5(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14、公告媒体
14.(略)(略))及南(略)(略)(略).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14.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略)(略))及南(略)(略)(略).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投标人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略)
(略)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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