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
(略)装配式建筑应用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为有效促
(略)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精准解决装配式建筑应用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充实
(略)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将组织推荐专家库专家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的宗旨
为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技术支持,指导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培训,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课题研究,促进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交流与提升,负
(略)装配式建筑评价项目(包括设计阶段的预评价及竣工验收后的评价)的评审,装配式新技术的专家论证等工作。
二、专家库的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主要分成建筑、结构、给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5个专业。
三、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专家库成员应
(略)建设行业的知名工程技术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正诚信、工作严谨、廉洁自律;
(二)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三)在本专业范围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专家肩负的相关职责。
(五)参与过国家
(略)装配式建筑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六)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
(略)
四、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三)优先
(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机构的相关科技资料;
(四)参与国家、省、市评优评奖工程、示范工程及其他重点工程的技术评估和相关的论证工作;
(五)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五、专家库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积极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专业的科技信息,提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建议。
六、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
(略)
(二)单位:
(略)
(三)初步审核。申请人携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到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
(略)建设部门作为初审部门,要按照推荐条件对申请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信息进行汇总,填报《
(略)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四)审定公布。根据推荐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市住建局统一对推荐人员进行审定,确定专家库成员候选名单,并
(略)(略)站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将列
(略)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
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邮箱:
(略)
附件:1.
(略)装配式建筑应用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略)装配式建筑应用专家库成员申报表.docx
2.
(略)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略)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docx
(略)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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