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澄清公告(2024-JQZSWH-F4002)(第1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略):2024-JQZSWH-F4002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第四项“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十)条“本项目特定资格: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经核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规定:“一、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资质审批。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略)
更正内容:
1.原公告“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十)本项目特定资格: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2.原公告“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略)
更正为: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业务。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略)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报价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业务。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办公电话:
(略)、
(略)
地址:
(略)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督人:张干事
办公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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