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锂业分公司报废资产(18项存货)公开转让(第二次)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报废资产
(18项存货)公开转让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略)
(略)报废资产(18项存货)
(略)
ZHJZ-FJXM-24-0276
转让方名称:(略)
(略)
转让底价
0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0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略):00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一、资产情况
存货
(化学品)
名称:(略)
详见附件资产处置清单,实物状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所在地
四川宜宾
(略)

成新率(%)

计量单位:(略)

数量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略)
(略)
转让方式:(略)
总经理:(略)
批准文件名称:(略)
《2024年第三次总经理:(略)
批准单位:(略)
(略)
货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若征集到3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2.本次转让的资产详见附件《中核建中处置资产清单(18项存货)》,清单中资产名称:(略)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并将被列入转让方黑名单。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应遵照约定的项目实施要求30个自然日完成对标的资产装载、转移、发运、运输及标的物现场场地清理等工作。转让标的交割后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看护、搬运、装卸、运输工作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实施,上述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运输、人力、安保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涉及搬运、装卸、运输的专用工具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略)(https://(略))进行注册。(略)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略),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5日10时00分前。
7.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与本项目后方可下载相关附件,报名后如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须在(北京时间)(略)(https://(略))登录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经我方审核后开通竞价权限。(《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略)按要求上传《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书(含确认清单与附图)》或资质证明文件视为无效报名,我方将不予开通竞价权限)
8.意向受让方须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资质。
4、(略)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或其家属参与经营,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报名、报价。
5、意向受让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与不良行为,以及不存在参与本项目会导致我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能。
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必须到转让标的现场进行踏勘,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提前电话申请预约。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申请联系人:(略)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项数以《中核建中处置资产清单(18项存货)》为准,转让标的资产具体状况(完整性、附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均以踏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处置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保证提供标的资产原出厂铭牌,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拆除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或其它限制,同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责任与风险。
3.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
4.本项目采用综合报价方式:(略)
5.由我方审核并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的综合最高报价方为拟受让方。
保证金设定
本项目不设定保证金。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长信息披露,重新组织转让。
四、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3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略)
五、其他信息
公告媒体
(略)(https://(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略)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略)报废资产(18项存货)
附件2:(略)报废资产(18项存货)现场踏勘确认书
附件3:中核建中处置资产清单(18项存货)
附件4:承诺函(18项存货)
附件5:现场实物图片(18项存货)


(略)
2024年04月28日

查看原文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
0.15620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