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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葫芦岛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辽宁 - 葫芦岛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008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量约为2300吨,每吨价格(略)计算,其中报价包含植被转运、集中焚烧、残渣处置、制度管控、焚烧物的运输、保管、检测、鉴定、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焚烧物处理标准必须符合“(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风险管控工程植被覆盖优化方案”的要求;残渣按照危废考虑;焚烧物打包存放在指定库房。
3、结算方式:(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人员、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3年10月26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略)”报名后,在“(略)”(网址(略).cn/)进行报名。(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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