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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物流公司境外营业部税务咨询服务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香港 - 香港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香港 - 香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1、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略)
1.2(略):CZ(略)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99万元。
(略)
采购内容
咨询服务单价限价
(单位:(略)
代理服务单价限价
(单位:(略)
1.
美国税务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2.
德国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3.
荷兰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4.
加拿大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5.
墨西哥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6.
英国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7.
法国咨询、代理服务务
5000
5000
8.
香港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9.
越南咨询、代理服务
4000
4000
10.
日本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11.
新加坡税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12.
澳大利亚咨询、代理服务
5000
50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略)
3、竞价报价方式:(略)
1.6服务地点:(略)
(略)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略)
服务时间
1
(略)等各类机构的国际税务审计报告、咨询方案、筹划方案、代办申报等涉税服务
(略)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国际涉税站点)
咨询服务:在用户提出需求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
代理服务:按国际税法规定或对方税局要求的期限内及时完成。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略)或采购人:(略)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略)参加本次竞价,(略)的授权。(注意:(略)、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略)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略)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略)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略)
2.8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意: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略)
3、竞价文件的获取:(略)
3.2竞价文件获取:(略)
详见https://(略).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09】时【00】分,(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略)
5、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5.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6、澄清、异议、(略)径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略)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6.3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4(略)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略)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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