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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云荟华庭苑前期物业管理的中标结果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云荟华庭前期物业管理中标(成交)结果
一、招标(采购)单位:(略)
二、招标代理:(略)
三、招标项目名称:(略)
四、招标(采购)方式:(略)
五、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日
六、中标(成交)候选公示日期:2024年4月24日
七、中标(成交)结果:

中标(成交)单位:(略)
中标(成交)总价(元)
项目负责人
(略)
住宅:1.7元/㎡/月;
商业:1.7元/㎡/月;
地下停车费:60元/辆/月。
项目经理:(略)





(略)
(略)
2024年4月29日

(略)云荟华庭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公示
(略)云荟华庭前期物业管理已于2024年4月23日按国家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
(略)为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略)
物业地址:(略)
位于莘塍中单元02-17地块,东起:瑞安卓宏电机,西至:董五佳园,南临:董悦佳园,北靠:八匹马鞋业。
开发建设单位:(略)
(略)
负责人
叶女士
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略)
(略)
负责人
张周明
服务等级
普通住(略)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物业交付时间
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收费标准
住宅:1.7元/㎡/月,商业:1.7元/㎡/月,地下停车费:60元/辆/月。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至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并签订合同生效止。
人员配置
(共19人)
项目经理:(略)
普通住(略)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略),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略)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略)平面示意图,(略)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略)平整,(略)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
协助
维护
公共
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2、对(略)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略)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略)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
3、(略)、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略)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
垃圾
分类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为(略)的管理责任人。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业主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3、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
4、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符合规定条件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略)
5、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业主,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告。
(七)
绿化
养护
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不得低于上述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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