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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25)义乌市大陈镇灯塔村里西坞农民建房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弃渣公开处置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略)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略)
其他向社会公开处置大陈镇灯塔村里西坞农民建房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开挖采出的工程性弃渣,共计1个标的。(略)估算,本次处置的土石混合料可供利用资源量约为8619.4m³(实方),主要岩性为安山玢岩;(略)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为15.51万元。
竞得人需负责(略)外运、清理等相关事宜。
其他披露内容1、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后移交,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清运完毕。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清运的,剩余堆渣部分不得继续清运,剩余堆渣方量无条件由政府另行处置。2、本次处置的堆渣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质量不作保证、数量不作增减,请报名人做好实地查看。交付时,竞得人不得以质量问题、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3、合同签订:竞得人在成交款项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等相关文件(合同相关事宜请咨询出让方)。4、竞得人需负责(略)(包括弃土、弃渣)外运、清理等相关问题。相关费用如涉及税费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5、竞得人在清理、外运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清理、外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略)
注册地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略)
转让底价(万元)15.51
是否有保留价无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3、合同签订后按出让方要求进行标的物移交。
展示时间工作日
展示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本次公开处置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3.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略)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略)灯塔村农民建房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略)普通建筑用石料价格评估报告.pdf、(略)灯塔村农民建房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弃渣估算报告(定稿).pdf、灯塔村边坡治理工程弃渣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略)
传真邮箱:(略)
(略)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略)
传真邮箱:(略)
地址:(略)
(略)灯塔村农民建房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略)普通建筑用石料价格评估报告.pdf(略)灯塔村农民建房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弃渣估算报告(定稿).pdf灯塔村边坡治理工程弃渣合同(样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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