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ort编号:
(略)FB00420
(略)委托,
(略)22处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1.1出租方:
(略)
1.2标的名称:
(略)
1.3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4日
1.4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交易方式:
(略)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
(略)
2.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坐落位置:详见附件
2.2有无房产证:部分有
2.3建筑面积(㎡):1341.94(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建筑年代:80-90年代
2.5出租用途:详见附件
2.6附属设施:水电设施齐全
2.7招租业态:详见附件(同出租用途)
2.8其他说明:
(1)楼层:详见附件
(2)装修程度:详见附件
(3)目前租赁状态:详见附件
3.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租金价格(万元/年):199.48(详见附件)
3.2租期(月):12个月(详见附件,无免租期)
3.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略)
3.4租赁押金(万元):详见附件
4.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标的结构与用途,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不得用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
(略)
(2)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作出管理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房屋腾退后的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接受以房屋腾退后的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出租标的不得使用瓶装燃气。
(5)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之日起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
(6)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6.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出租方联系方式:
(略)
联系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8.接受投诉的单位:
(略)
联系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附件
22处房产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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