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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提升(略)(略)药学服务能力,经研究,(略)药品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参与磋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略)(略)药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竞争性磋商产生3-5家企业作为(略)(略)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一年内所需药品的配送及相关延伸服务。
三、参与磋商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3.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且保证药品质量。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贵州省药械采购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配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7.近3年以来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通报或处罚。所配送药品无近3年以来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贵州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磋商
1.不同的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同一人,同一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多人同时参与磋商。
2.本次磋商不接受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五、参加本次磋商企业须知
1.参加磋商的配送企业的药品配送方面
1.1不论配送服务规模大小如何,参选企业均应承诺保证配送。
1.2参选企业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急救药品8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达。可配送冷链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1.3本次磋商,医院有通过考察等形式确认参选企业的配送服务能力的权利,(略)。若配送企业存在不(略)场调研、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结果无效,医院无义务解释具体原因。
2.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参选人应准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2.2参选文件需打印,并由参选企业法人或经参选企业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2.3所投评审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章,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由目录后开始标注)。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略)(略)对由于评审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评审文件包含资质文件和响应材料。其中资质文件一份(单独密封)。响应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正副本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开始前,一次性递交,保证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恕不接收。
3.评审及评审委员会
报名参加磋商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不低于3家方才进入评审环节。本次评审由(略)(略)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只对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配送企业及评审文件进行评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评定环节,评审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进行评定,按得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选定得分数排名靠前的配送企业作为(略)(略)的药品配送项目合作企业。纪委办、审计科负责人负责监督。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略)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获取:(略)
(三)获取:(略)
(四)磋商地点:(略)
(五)报名方式:(略)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4: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4:00。
(八)如有咨询,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七、磋商结果将在(略)(略)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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