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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城区河道水体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滨水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大刘引河截污导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江苏 - 宿迁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江苏 - 宿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略)中标候选人公示(略)中标结果公告(略)-->(略)城区河道水体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滨水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大刘引河截污导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略):E(略)(略)
(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城区河道水体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滨水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大刘引河截污导流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略)
(略)境内
1.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含大刘引河排口整治及截污工程。主要包含大刘引河((略))、大刘引河((略)-(略)(略)及新建智能一体化预制提升泵站2座,包含但不仅限于实壁拖拉管、实壁开挖管,砼模块检查井、现浇钢筋砼方井、矩形三通砼模块污水检查井、拉森钢板桩支护、道路及绿化破除恢复、土石方、降排水、与现状检查井对接、智慧闸门井开洞、管道临时堵水、智能一体化预制泵站及其配套电线电缆、套管、路灯、监控、不锈钢栏杆、场地地坪等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约602.08万元。
1.3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5月25日-2024年7月24日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略)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略)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略)城区河道水体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滨水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大刘引河截污导流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合理低价法;
3.1投标报价:98分
招标人:(略)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值为90%。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信用考核(2.00分):以信用服务机构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中信用等级为评分依据,AAA级得2分、AA级得1.8分、A级得1.6分、BBB级得1.4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略)联系推送,电话:(略)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略)”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为招标人:(略)
(略)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略)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略)
(略)与招标人:(略)
(略)单位:(略)
(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略)
4.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略)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略)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09:00至2024年05月09日17:(略)(略).gov.cn/)(略)免费获取:(略)
5.2(略)上获取:(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30;
6.2开标地点:(略)
6.(略)(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略)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略)
(略)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略)
(略)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略)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略)(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略)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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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投标指引招标文件正文.pdf3142cc35-0bf3-42dd-8ff1-f1e6beddcd41;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略):29:04存证哈希值:131EFA92C25C7E(略)B401039EFA9850CDEF3BBC(略)D03F3D5953A区块高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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