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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英德市浛洸镇广晟生态城200亩耕地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租申请(略)
我方(即出租方)(略)(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略)(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项目基本信息1.出租标的位(略)广晟生态城,周边交通有358国道、348省道等,周边空气及水质良好,自然环境良好,景观良好,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度较低。
2.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农用地。
4.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种植甘蔗(糖蔗)。
5.本次出租面积合计约200亩(为多宗用地面积合计),约133333.33平方米。
拟出租期限(年)(略)
出租面积(㎡)133333.33出租用途其他
(略)
出租形式整体出租
项目附件土地租赁合同.pdf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略)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4.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首年租金50%的标准计算。5.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以下事项:(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拖欠债务的法律诉讼,未曾有拖欠租金的诉讼、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二)接受出租方的租赁合同条款和租赁物现状;(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没有拖欠工资、社保情况;(四)租期届满前,如发生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的,双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重大披露事项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略)任何责任:(1)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略)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略)(略),存在未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略)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5.本次出租用途为种植甘蔗(糖蔗)。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更改的租赁用途,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7.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8.本次出租标的已被政府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租方在出租标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耕地保护等相关政策要求。
9.其他情况详见【(略)】出具的评估报告【穗嘉泰评报资字【2023】第ZB135号】等相关文件。10.本次出租标的租期届满前,如发生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的,双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1.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当地政府关于粮食作物种植的补贴发放政策的,由出租方作为该出租地块的补贴接收方,承租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略)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万元)2.250000
保证金保证事项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略)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保证金处置方法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略)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略)
(略)广(略)东路支行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披露规则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期(工作日)10
挂牌结束日期(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略)络竞价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略)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略)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略)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略)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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