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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桥镇2024年度公共区域路灯养护服务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晶桥镇2024年度(略):JSSSC-SC(略)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本晶桥镇2024年度(略)域路灯养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晶桥镇陶村集镇、杭村集镇各主、(略)灯、亮化店招等,集镇公园、外围蒲杜线、石山下、(略)灯设备养护维修。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晶桥镇2024年度(略)域路灯养护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晶桥镇2024年度(略)域路灯养护服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竞争性磋商公告晶桥镇2024年度(略)获取:(略)
一、(略):JSSSC-SC(略)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略)
地点:(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略)
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体:(略)(https://(略)#/newindex)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略)(https://(略)#/newindex)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略)
3、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4、(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提供采购人:(略)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殷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侯利军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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