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略)《
(略)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4
(略)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2024
(略)形式复核结果
截止4月10日,本批次共有387
(略),
(略)条件药品84个,
(略)条件药品257个(含部分药品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待定后期公示的46个,详见附件,截止4月23日18时初审未通过再提交的纳入下一批审核。
(略)药品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价不高于申报企业的全国最低九省平均价作为拟采集价格,如其他省份降价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请在甘肃降价,否则将暂停交易资格。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提交
(一)公示期: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申诉质疑提交方式:
(略)
(略)(略),在“
(略)申报”菜单下“申诉质疑”
(略)提示提交申诉或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企业提交申诉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24时。
三、联系方式:
(略)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
(略)(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2024
(略)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
(略)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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