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江津片区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FG(略)B)
项目所(略)(略)一、招标条件本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环卫车辆及工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主要包括1.5吨拉臂钩车、3吨拉臂钩车、3吨后装压缩车、3吨对接车、3吨厢式货车、五十铃皮卡车、洒水车、公务车、5吨餐厨车、8吨餐厨车、8吨后装压缩车、16吨后装压缩车、25吨拉臂钩车、31吨90度直角车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一);(002)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二);(003)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三);(004)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除明确要求外,各分包投标人均需满足):(略)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略)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大中型车辆维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废旧机油等车辆维修产生的危废物资处置能力。(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30万元的机动车辆维修业绩合同。
分包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的机动车辆轮胎维修业绩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002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除明确要求外,各分包投标人均需满足):(略)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略)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大中型车辆维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废旧机油等车辆维修产生的危废物资处置能力。(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30万元的机动车辆维修业绩合同。
分包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的机动车辆轮胎维修业绩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003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除明确要求外,各分包投标人均需满足):(略)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略)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大中型车辆维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废旧机油等车辆维修产生的危废物资处置能力。(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30万元的机动车辆维修业绩合同。
分包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的机动车辆轮胎维修业绩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004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四))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除明确要求外,各分包投标人均需满足):(略)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略)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大中型车辆维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废旧机油等车辆维修产生的危废物资处置能力。(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30万元的机动车辆维修业绩合同。
分包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的机动车辆轮胎维修业绩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江(略)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略)环卫车辆及工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主要包括1.5吨拉臂钩车、3吨拉臂钩车、3吨后装压缩车、3吨对接车、3吨厢式货车、五十铃皮卡车、洒水车、公务车、5吨餐厨车、8吨餐厨车、8吨后装压缩车、16吨后装压缩
车、25吨拉臂钩车、31吨90度直角车等。
分包一:北(略)运行车辆提供整车维修、发动机保养、底盘保养、月检、救急服务,北(略)服务范围:双福、圣泉、德感、吴滩、油溪、石门、朱扬。
分包二:中(略)垃圾收运车辆提供整车维修、发动机保养、底盘保养、月检、救急服务,中(略)服务范围:几江、鼎山、龙华、先锋、支坪、珞璜。
分包三:南(略)垃圾收运车辆提供整车维修、发动机保养、底盘保养、月检、救急服务,南(略)服务范围:石蟆、塘河、白沙、慈云、永兴、西湖、贾嗣、杜市、夏坝、广兴、李市、嘉坪、蔡家、中山、柏林、四面山、四屏。
分包四:江(略)运行车辆轮胎维修、打黄油、轮胎维修救急服务。
注:以上服务范围名称:(略)
注:以上金额为合同估算价,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因招标人:(略)
2.2招标范围:运行车辆的维修、底盘保养、发动机保养、救急、检查等服务。
2.3服务地点:(略)
2.4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定标原则:(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其中一个分包,也可同时投多个分包,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分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分包中同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推选该投标人为最高总限价金额大的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其余分包不再推选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多个分包的,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对应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为准)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除明确要求外,各分包投标人均需满足):(略)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略)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大中型车
辆维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具有废旧机油等车辆维修产生的危废物资处置能力。(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30万元的机动车辆维修业绩合同。
分包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的机动车辆轮胎维修业绩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略)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略)
4.5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3日9时30分至2024年5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略)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重庆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和《(略)网((略))》上发布。
八、(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原文图片下载0.png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