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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4〕3号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4年3月31日作出的浙土字(330329)A[2024]-0001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略)2024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批准建设用地8.3738公顷(计125.6025亩),其中征收集体土地7.2334公顷(计108.501亩)。
二、征收土地情况
凤垟乡环卫中转站,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征收凤垟乡三门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333公顷,其中园地0.2592公顷,林地0.15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17公顷。
(略)“流云山野漂流(略)”配套项目(岭后水坝工程)-拦水坝工程,土地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征收凤垟乡三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28公顷,其中耕地0.0369公顷,林地0.033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21公顷。
(略)SC2023-2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征收雅阳镇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716公顷,其中耕地0.4257公顷,林地0.041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43公顷。
(略)二期扩建工程,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征收罗阳镇北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001公顷,其中耕地0.2903公顷,林地1.6098公顷。
温州泰顺三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征收三魁镇戬州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802公顷,其中园地0.2369公顷,林地0.19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68公顷。
(略)应急避险安置点建设工程,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罗阳镇西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88公顷,其中林地0.0138公顷,建设用地0.005公顷。
罗阳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征收罗阳镇溪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547公顷,其中林地1.0547公顷。
(略)城区MX-02-02-2地块三期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罗阳镇南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392公顷,其中耕地0.0717公顷,林地1.2675公顷;征收罗阳镇毛竹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29公顷,其中林地0.0029公顷。
(略)M2-YH01-03b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彭溪镇水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168公顷,其中园地0.1631公顷,林地0.2537公顷。
(略)疫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块),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征收罗阳镇溪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43公顷,其中园地0.5108公顷,林地0.5322公顷。
(具体征收范围见分村公告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略)
征收土地标准按照《(略))的规定执行,采用社会保障方式:(略)
四、(略)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329)A[2024]-0001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六、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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