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S110000D
(略)1
(略)9%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比例9
挂牌价格11,150.33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略)
交易方式:
(略)
重要信息披露1.《首钢水城钢铁(集团)
(略)9%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对无形资产—矿业权科目的评估引用了首钢水城钢铁(集团)
(略)独立出具的《
(略)盘县杨山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盛华矿评字[2024]第1-005号)的评估结论,采矿权评估范围为“
(略)盘县杨山煤矿采矿许可证”圈定
(略):C-
(略)),
(略)在提交“价款缓交承诺”后于2020年11月2日取得现采矿许可证。根据2023年10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补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督促提醒通知书”
(略)核实:截至评估基准日,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42499.20万元,
(略)全部没有缴纳。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矿业权权属未发现争议。具体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4.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及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的相关内容,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5.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6.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3345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络竞价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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