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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发布日期:2024-04-27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085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4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略)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需求
一、项目招标要求
1.1项目名称:(略)
1.2供应商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年度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72,000.00元,大写:玖拾柒万贰仟元整。
(略)
服务名称:(略)
服务人数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材料电子化
扫描服务
4人
108,000.00
432,000.00
包含扫描服务所需设备:
台式电脑9台
扫描仪3台
柯达扫描仪1台
惠普打印机1台
4
集中编目服务
5人
108,000.00
540,000.00
总计
9人
972,000.00
1.4付款方式:(略)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概述
2.1.项目背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高法)于2019年4月16日印发的【2019】73号明传文件《关于做好辽宁智慧法院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建设智慧审判、智慧执行、(略)为契机,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为技术抓手,以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机制为保障,(略)各项建设工作(含诉讼材料收转、数据加工工厂),尽快实现材料流转云柜互联、电子质证随讲随翻、文书制作、左看右写等功能,减轻法官事务性负担,满足实际办案需要。
2020年12月,辽高法印发【2020】165号文件《辽宁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方案((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推动辽宁智慧法院转型升级,全力推行无纸化办案新模式,配备集中数字化扫描和编目团队,形成以电子卷宗为主,电子档案为辅的办案新模式。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2.2.(略)
名称:(略)
数量
单位:(略)
工作职责
1
材料电子化
扫描服务
4

负责对本院审判、执行卷宗立案材料进行
电子化扫描加工服务。
2
集中编目服务
5

负责对(略)两级法院的案件扫描材料进行集中编目标注服务。
2.3.(略)
名称:(略)
要求
1
材料电子化
扫描服务
一、立案材料集中扫描
(1)当事人递交材料后,由材料接收人登记材料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自动生成材料目录;
(2)(略),在自动生成的材料卷目中扫描、引入材料;
(3)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材料移至编目人员,编目人员校验后根据要求将已扫描材料进行目录标注;
(4)收转人员或立案庭人员通过云柜流转至承办人。
二、补充材料集中扫描
(1)承办人整理需要扫描的案卷材料,登记材料基本信息,并通过线下移交给收转人员;
(2)收转人员获取:(略)
(3)扫描人员获取:(略)
(4)编目人员经过校验并完成编目后归还材料至收转人员;
(5)收转人员登记扫描结果,并将材料移交承办人。
三、(略)
为了满足采购人:(略)
一、(略)
(略)需实现电子卷宗的集中采集管理,包括材料登记、材料扫描、材料识别、材料转交、材料送达等常用功能。
1.收转登记:满足材料收转登记收、转两大应用场景,支持法官自行委托登记扫描l,并能根据诉讼材料性质、诉讼材料获取:(略)
2.材料扫描:支持诉讼材料数字化处理岗位不同的处理模式,支持集中、分散扫描,集中编目处理,对扫描的材料分类整理,检查是否有遗漏、扫描是否符合要求等;支持扫描和引入两种方式:(略)
3.材料整理:通过标注编目和材料维护两种手段对材料进行智能编目、分类整理,并可生成含材料二维码信息的材料清单
4.材料跟踪:通过材料跟踪功能,(略)工作人员、承办法官可追踪权限范围内诉讼材料的流转环节。(提供截图)
5.材料移送:诉讼材料数字化处理、智能编目并确认后,将材料移送给办案法官,(略)的无缝衔接,(略)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高效、同步转接。
6.应用效能分析:(略)应用效能,提供每天材料收转数据的统计分析,能体现每日的扫描、编目情况,各环节时间节点信息。
7.审判案件材料收转:(略)的信息交互,(略)收案时,(略)提供的获取:(略)
8.执行案件材料收转:(略)(略)进行信息交互。(略)获取:(略)
二、(略)
(略)需将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略)(提供截图)。
1.审核签收:建立诉讼材料入卷的统一入口,(略)内扫描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签收,并对诉讼材料的名称:(略)
2.卷宗管理:
(1)卷目管理:含电子卷宗视图、归档视图、卷目维护、目录及材料顺序调整、虚拟目录等功能。
(2)证据材料:含卷宗思维导图、证据材料制作、卷宗材料智能入卷、卷宗材料的编辑维护、转其他案件等功能。
(3)法律文书:包含文书纠错、文印、文书报批、申请签章、自动签章等功能。
(4)电子阅卷:包含卷宗检索、阅卷笔记、材料属性、文书审批流程跟踪等功能。
(5)原审卷宗:包含原审电子卷、原审影像卷、原审档案卷,可进行预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3.卷宗应用:
(1)司法公开:
一是司法公开分类管理:包含待办理、已公开、不公开、批量公开等功能。
二是司法公开步骤:包含当然公开、审查公开、撤回公开、重新公开等功能。
(略)应提供自学习功能不断提升卷宗材料公开属性自动设别的正确率。
(2)司法送达:
一是能显示每份电子卷的送达情况,可跟踪到具体的送达进度。
(略)应按照送达状态分类展示对应的电子卷,送达状态包括:待送达、送达中、已送达。
三是待送达文书中,应支持手动设置受送达人及不送达原因,可一键发起送达。
四是针对已发起的送达文书,可允许用户手动取消送达。
五是批量送达:为了便于法官集中办理送达事项,提供左侧案件列表,右侧卷宗送达的批量案件送达办理功能。
(3)法律文书:系统提供对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按照拟稿、定稿、完稿三个阶段进行统一管理,区分每个阶段可以执行的操作;提供批量管理法律文书功能,便于法官对其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4)一键归档:系统应提供“档案整理卷”模块,电子卷一键转档后先转到档案整理卷,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对档案整理卷进行目录整理、生成页码、生成封面、目录、(略)。(提供截图)
(5)案件信息智能回填:支持立案信息自动回填和结案信息自动回填。
4.影像卷管理:
(1)影像卷目录管理:提供目录管理功能,可生成、增加、删除、分册、导入目录功能,并支持自动检查删除空目录及目录起止页检查功能。
(2)影像文件管理:包括浏览、引入、扫描、替换、生成封面、生成页码、页码检查、挂接目录、删除、打印、下载等功能。系统要求提供封面、目录生成、备考表生成功能,支持根据目录及文件的页码,实现扫描材料自动挂接到对应目录功能。
(3)影像卷检索:可根据影像卷目录关键字检索目录,并自动定位到相应档案目录。
(4)影像卷显示:转档案整理卷的文件编码后,浏览档案整理卷时,文件右上方需要显示电子页码。
5.电子卷宗使用情况统计:表单方式:(略)
2
集中编目服务
集中标注编目软件服务
(1)(略)需满足分散扫描,集中编目功能。
(2)(略)需提供对起诉立案类型、其他材料类型分派算法,确保分派合理
(3)(略)需提供自动及手工分派功能、材料标注、数据查询统计功能
(4)为便于对服务人员进行编目工作绩效管理,(略)需对编目页数、编目时效性进行统计。
智能标注编目服务
(1)按照电子卷宗标注编目的统一规范,对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编目检查,并和电子卷宗原始数据的目录信息进行对比,保证电子卷宗原始数据和标注编目的名称:(略)
(2)立案材料优先进行标注工作,每条任务需5分钟左右完成标注工作。
3
服务质量及
标准
投标人需建立健全(略)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等。
4
人员组织要求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和部署实施等工作,投标人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制订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包含项目经理:(略)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3)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上岗前需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
(4)保密要求:驻场服务人员需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法院的保密规定;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略)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5)驻场服务人员需服从甲方管理,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服务态度需端正,作风优良,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
(6)供应商需按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五险,并提供相应的各项补贴和节日福利;
5
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三、技术需求3.1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略)立案材料扫描服务(1)负责接收当事人、律师等从立案窗口递交的立案材料,(略)
(2)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材料移至编目人员,编目人员校验后根据要求将已扫描材料进行目录标注;
(3)(略)中,扫描人员打印材料收据清单,并将纸质材料通过云柜移交承办人;
(4)对扫描的材料进行质量校验。
(略)补充材料扫描服务(1)负责接收庭审过程中的案件补充材料;
(2)负责补充材料的交接、清点、登记确认工作;
(3)负责纸质卷宗的完整性检查,包括是否缺页、送达回证是否齐全,卷宗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是否存在档案夹带、内容错放等;
(4)对整理好的材料进行扫描;
(5)对扫描的材料自检,排序、去空白页、纠偏、去污、去黑点、褶皱展平、去黑边等;
(6)扫描完毕后移送至集中编目;
(7)编目人员经过校验并完成编目后归还材料至收转人员;
(8)收转人员登记扫描结果,并将材料移交承办人。
(略)(略)为了满足采购人:(略)
一、(略)
(略)需实现电子卷宗的集中采集管理,包括材料登记、材料扫描、材料识别、材料转交、材料送达等常用功能。
1.收转登记:满足材料收转登记收、转两大应用场景,支持法官自行委托登记扫描l,并能根据诉讼材料性质、诉讼材料获取:(略)
2.材料扫描:支持诉讼材料数字化处理岗位不同的处理模式,支持集中、分散扫描,集中编目处理,对扫描的材料分类整理,检查是否有遗漏、扫描是否符合要求等;支持扫描和引入两种方式:(略)
3.材料整理:通过标注编目和材料维护两种手段对材料进行智能编目、分类整理,并可生成含材料二维码信息的材料清单
4.材料跟踪:通过材料跟踪功能,(略)工作人员、承办法官可追踪权限范围内诉讼材料的流转环节。(提供截图)
5.材料移送:诉讼材料数字化处理、智能编目并确认后,将材料移送给办案法官,(略)的无缝衔接,(略)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高效、同步转接。
6.应用效能分析:(略)应用效能,提供每天材料收转数据的统计分析,能体现每日的扫描、编目情况,各环节时间节点信息。
7.审判案件材料收转:(略)的信息交互,(略)收案时,(略)提供的获取:(略)
8.执行案件材料收转:(略)(略)进行信息交互。(略)获取:(略)
二、(略)
(略)需将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略)(提供截图)。
1.审核签收:建立诉讼材料入卷的统一入口,(略)内扫描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签收,并对诉讼材料的名称:(略)
2.卷宗管理:
(1)卷目管理:含电子卷宗视图、归档视图、卷目维护、目录及材料顺序调整、虚拟目录等功能。
(2)证据材料:含卷宗思维导图、证据材料制作、卷宗材料智能入卷、卷宗材料的编辑维护、转其他案件等功能。
(3)法律文书:包含文书纠错、文印、文书报批、申请签章、自动签章等功能。
(4)电子阅卷:包含卷宗检索、阅卷笔记、材料属性、文书审批流程跟踪等功能。
(5)原审卷宗:包含原审电子卷、原审影像卷、原审档案卷,可进行预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3.卷宗应用:
(1)司法公开:
一是司法公开分类管理:包含待办理、已公开、不公开、批量公开等功能。
二是司法公开步骤:包含当然公开、审查公开、撤回公开、重新公开等功能。
(略)应提供自学习功能不断提升卷宗材料公开属性自动设别的正确率。
(2)司法送达:
一是能显示每份电子卷的送达情况,可跟踪到具体的送达进度。
(略)应按照送达状态分类展示对应的电子卷,送达状态包括:待送达、送达中、已送达。
三是待送达文书中,应支持手动设置受送达人及不送达原因,可一键发起送达。
四是针对已发起的送达文书,可允许用户手动取消送达。
五是批量送达:为了便于法官集中办理送达事项,提供左侧案件列表,右侧卷宗送达的批量案件送达办理功能。
(3)法律文书:系统提供对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按照拟稿、定稿、完稿三个阶段进行统一管理,区分每个阶段可以执行的操作;提供批量管理法律文书功能,便于法官对其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4)一键归档:系统应提供“档案整理卷”模块,电子卷一键转档后先转到档案整理卷,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对档案整理卷进行目录整理、生成页码、生成封面、目录、(略)。(提供截图)
(5)案件信息智能回填:支持立案信息自动回填和结案信息自动回填。
4.影像卷管理:
(1)影像卷目录管理:提供目录管理功能,可生成、增加、删除、分册、导入目录功能,并支持自动检查删除空目录及目录起止页检查功能。
(2)影像文件管理:包括浏览、引入、扫描、替换、生成封面、生成页码、页码检查、挂接目录、删除、打印、下载等功能。系统要求提供封面、目录生成、备考表生成功能,支持根据目录及文件的页码,实现扫描材料自动挂接到对应目录功能。
(3)影像卷检索:可根据影像卷目录关键字检索目录,并自动定位到相应档案目录。
(4)影像卷显示:转档案整理卷的文件编码后,浏览档案整理卷时,文件右上方需要显示电子页码。
5.电子卷宗使用情况统计:表单方式:(略)
3.2智能集中编目服务(略)(略)定制化开发需求智能编目是将原先需要编目人员对电子资料进行识别拆分、提取文件标题并手工文件命名等工作交给机器完成。扫描员将材料放入扫描仪扫描成电子文件,编目人员通过自动编目功能,即在后台通过图文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将所有电子文件(略)分为一份一份的独立文件,并根据文本、图像判断文本的类型及标题,将每一份文件进行命名的过程。
基于传统的“分散扫描、分散编目”智能编目软件,需要将现有智能编目软件进行个性化优化调整,以适应现阶段本溪中院要求,实现“分散/集中扫描与编目”模式,提高集中式编目的效率及规范性,方便法官阅卷。
(略)任务自动分派开发需求★(略)接收法院各岗数字化后的电子材料,系统需要会根据自动算法或人工分派相结合原则形成待编目任务分配给编目人员。分派原则如下:
(1)优先分派处理起诉立案材料
(2)如果没有优先待处理的任务或存在当前无任务处理的人员,则分派非优先待处理任务;
(3)同一时刻,尽量确保有待处理任务,均有人处理;
(4)正在处理的任务具有唯一性,处理完当前任务流转即分配新任务;
(5)当前无正在处理任务人员池分派完再形成下一轮无任务处理的人员池。
(6)紧急需处理的任务,通过手工进行分派。
(略)(略)分配的任务后,编目人员需要对电子化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工作,未符合归档要求的或明显有错误编目任务,编目人员说明原因并进行退回,(略)第一时间提醒回退原因。
(略)(略)需提供更直观详细的编目统计功能。编目页数统计,编目退回统计,人工编目修复统计,编目时间统计等。
(略)集中编目服务按照电子卷宗以材料名称:(略)
3.3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投标人需建立健全(略)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等。
3.4项目组织人员要求★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和部署实施等工作,投标人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制订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项目组成员须包括项目经理:(略)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4)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上岗前需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
(5)保密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材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并与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法院的保密制度,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略)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3.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3.6安全保密措施(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院方的有关规定。
(2)随案电子卷宗服务工作必须在院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院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院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投标人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院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投标人工作人员未经院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院方批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投标人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院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投标人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8)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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