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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角溪漾单元BLD-06-01-04G-1号地块与BLD-06-01-04G-2号地块住宅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浙江 - 湖州 发布日期:2024-04-27
所属地区:浙江 - 湖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角溪漾单元BLD-(略)G-1号地块与BLD-(略)G-2号地块住宅开发项目已由(略))以项目代码:(略)-(略)(略)-(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略)(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63809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31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角溪漾单元BLD-(略)G-1号地块和角溪漾单元BLD-(略)G-2号地块组成,主要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用房、(略)、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247559.00平方米(不含架空层面积49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5703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0520.00平方米,建设地点:(略)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及项目运营两方面内容,具体如下: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2)项目运营:依托中标人自身产品品牌(授权本房产项目品牌冠名)及开发经验,为招标人:(略)
2.3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土建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905日历天。
2.4质量目标:合格。
(略)设计质量目标:合格。
(略)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略)标化工地目标:达(略)级标化工地标准。

2.5销售去化目标: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前住宅去化率最终达到90%。去化率=已售出商品住宅地上可售面积(甲方保留、回购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商品住宅地上总可售面积,已售出商品住宅地上可售面积以签约的商品住宅预售合同为准,商品住宅地上总可售面积以商品住宅预测绘面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略)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略)
(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略)
(略)承担运营工作的单位:(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略)
(略)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略)
(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略)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略)
3.5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完成的房建项目总承包业绩(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反映项目特征的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的业绩均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均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略)
(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4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略)场失信黒名单((略)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略)”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略)”为准)。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略)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略)上下载方式:(略)
4.2(略)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略)(略)(略).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略)
4.3(略)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14时00分,(略)(略)(略)—交易主体登录—(略)—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定标方式:(略)
根据《(略))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略)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8.软件技术支持
(略)(略)技术服务电话:(略)(略)
服务热线:(略)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6日在(略)(略)公示;
9.(略)(略)(略)(略)(略)(略)(略).cn/)首页“(略)”专栏上发布;
9.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略)上,招标人:(略)
招标公告.pdf
(略)-(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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