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试验桩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已由相关单位: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略)工程项目名称:
(略)
(略)建设地点:
(略)
(略)建设规模及内容: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包含1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装置、10万吨/年(85%H3PO4)湿法净化磷酸装置、5万吨/年工业一铵装置、0.5万吨/年氟硅酸钠装置、10万吨/年多元素酸性生理专用肥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其它辅助设施(包括总图运输、罐区、全厂工艺外管、给水加压站、清洁循环冷却水站、酸性循环冷却水站、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
(略)、全厂通信、空压站、
(略)、仓库、备品备件库、
(略)等
2.2招标范围
(略)标段划分:1个标段。
(略)服务范围: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试验桩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详见本项目试验桩检测工程量清单。
(略)服务期限:暂定8个月,以实际工程发生时间为准。
(略)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略).00元。项目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
(略)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略)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
(略)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
(略)
(略)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
(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
(略)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
(略)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
(略)
3.8投标人不得存在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招标文件获取:
(略)
4.2获取:
(略)
(说明:
(略)上注册及招标文件发票等事宜,电话:
(略),客服QQ:
(略);【
(略)技术支持】QQ群:
(略),服务QQ:
(略))。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
(略)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网站“
(略)”等网站发布。
7.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9.异议受理: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略)
异议受理部门:
(略)
异议受理电话:
(略)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略)
(略)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招标人:
(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
(略)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略)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
(略)
五、
(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略)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
(略)
八、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九、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略)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略)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略)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
(略)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
(略)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牵头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赵月 |
|
【联系电话】 |
13385609453 |
【客服微信】 |
133856094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