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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总园、相山园、仁和园、凤凰园、中湖园零星维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北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第二实验幼儿园总园、相山园、仁和园、凤凰园、中湖园零星维修
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AHJD-(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结果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466848.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略)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80%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略)第二实验幼儿园提出投诉,电话:(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一)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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