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
(略)项目】(
(略):ZBZBD
(略)ZX0003),比选人为【
(略)】,
(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
(略),以实现快速地自适应学习复杂的诈骗特征、具备端到端的智能分析研判能力与全流程自动化处理能力,具体信息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略)产品名称:
(略)
1软件开发详见技术规范书套
(略)(略),比选人指定地点:
(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略)(https://
(略).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
(略)(不含税),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略)
2.2参选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发
(略)络层数据平面、
(略)的数据融合、能力互通、信息交互以及协同处置功能。提供加盖单位:
(略)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1份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反诈类软件开发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略)
(15)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略)
4.2比选文件获取:
(略)
(略)(略)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1)税务信息表电子版扫描件并加盖单位:
(略)
(略)类别信息
1参选人名称:
(略)
2参选人注册地址:
(略)
3参选人联系电话:
(略)
4参选人联系邮箱:
(略)
5
(略)
6开户银行
7户名
8
(略)
9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标书费电子发票)
注:1.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略)
(2)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比选文件购买费汇款页面截屏或汇款单复印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电子版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略)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
(略)
(略)请务必在比选文件获取:
(略)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4点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
(略)(https://
(略).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
(略),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
(略)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
(略)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提交电子参选文件。】5.3本项目将于参选
(略)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略)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略)
7.2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
(略)】“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略)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
(略)】“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略)
服务热线:010‐
(略)/010‐
(略)
服务邮箱:
(略)
(略)@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cn)、
(略)(
(略))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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