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热源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热源改造建设项目(
(略):E
(略)40158)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4]1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3.工程规模:(1)新建DN450
(略)1500*2米及附属设施;(2)新建平安
(略)(略)DN250供热管线;(3)
(略)口南北走向DN400
(略)管线100*2米更换。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略)
标段名称:
(略)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
(略)(略)
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热源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在现状锅炉房内新增28MW换热设备;现状锅炉房锅炉维修,现状5座换热站换热设备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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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略)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财务报告不作要求)。3.3信誉要求:
(略)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略)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略)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略)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主体(按网站实际名称:
(略)
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
(略)
(略)通知公告《
(略)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
(略)启用“标证通”的通知》、《
(略)(略)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略)
2.领取方式:
(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
(略)
九、
(略)、
(略)
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略)703
联系人:
(略)
任振彪
联系人:
(略)
李明
电话:
(略)
电话: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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