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怀宁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腊树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采购公告信息(略)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腊树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H2QTCG24D02T0039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94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略).9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略)
采购范围:(略)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腊树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位于(略),主要建设内容为芝岭蔬菜产业园新建蔬菜大棚及喷灌等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略)
注册证书信息:皖(略)8
五、评审专家名单:郎长满、李月平、徐凤转
六、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31607.62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略)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略)络形式向(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略)
②采购人:(略)
③被质疑人名称:(略)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开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docx开标一览表腊树镇.pdf采购文件正文.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公告.pdf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