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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平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略)(略)。拟就(略)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其中建筑工程:竹园河,新建生态护岸(右岸Z1+216-Z1+456段)-242m,新建格构梁护坡(左岸Z1+415-H1+627段二级)-212m,疏浚工程(Z1+216-Z1+627)-411m;红岩河新建格构梁护坡(左岸H0+600-H0+710段二级)-110m,新建格构梁护坡(左岸H0+845-H1+126段二级)-286m,新建格构梁护坡(右岸H0+878-H1+126段二级)-244m,新建格构梁护坡(右岸H1+134-H1+316段三级)-161m,取水坝工程(H1+369)-1座;胡家河,疏浚工程(K51+596-K52+397)-801m,新建生态护岸(左岸K51+918-K52+397)-449m,新建生态护岸(左岸K51+596-K51+663)-56m。其中环境保护工程包含饮用水保护、环境监测、环保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临时措施。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包含矩形排水沟、沉砂池及植物措施撒播草籽等内容。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2.4建设地点:(略)
2.5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略)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略)
5、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略)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略)
6、社会保险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略)
7、其他要求:(略)建立信用档案((略)彩色截图);
8、信誉要求:
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略)-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略)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评委和招标人:(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略)员后,方可登录会(略)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止。(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略)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略)(略)(略))《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略)(略)投标文件上传栏目。(略)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7、开标
(略)(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略)上开标。(略),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09时30分止((略)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略)技术人员,客服电话:(略)。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略)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略)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略)畅通的任意地点:(略)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略)(略)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12、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水利局、(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略)
异议和投诉渠道:(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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